会议专题

从南京饿死幼童案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问题

2004年8月21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对原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长王新和民警黄小兵公开宣判,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王新和黄小兵有期徒刑3年和2年——这就是曾震动全国的李思怡事件.当时,许多网友自发开展了一场道德自救活动,为小思怡建了纪念网站,写下汹涌如潮的诗歌和挽文.原以为这一”冷血事件”会引起社会各界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问题的足够重视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岂料又一噩耗传来:今年6月21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泉水新村一居民家中发现两名幼龄女童(3岁的李梦雪和1岁的李梦红)死于家中,据警方初步调查结果,乃死于饥渴.当时,两名女童的父亲因收留吸毒人员被抓正在服刑,爷爷奶奶已经去世,母亲乐某有吸毒史且一度下落不明.对于如何建立和完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保护救助机制,笔者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完善保护救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法律法规,细化、落实相关规章政策。其次,健全国家监护制度。再者,引导支持慈善公益机构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最后,鼓励发展家庭寄养。建立和完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保护和救助机制,国家和政府责无旁贷,而社会公众也应当伸出援手。

未成年人 权益保护 服刑人员子女 国家监护制度 救助机制

李卓嵘

广东勤思进(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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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