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未成年人财产权的保护
当前,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未成年人受抚养、受教育等权利已有较为明确具体的规定,但有关未成年人财产权保护方面的立法却较为薄弱,在立法上存在法律体系散乱、条文过于简略、抽象等诸多缺陷.因此完善我国未成年人财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十分必要,对此提出完善我国保护未成年人财产权法律制度的建议,包括明确未成年人财产之范围,从立法上区分亲权与监护,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的公权监督机制,建立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状态下的公权力代位监护机制,我国将来的婚姻家庭法及有关立法中,应明确确立”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和”,儿童利益优先原则”,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权益。
未成年人 财产权 财产范围 监督机制 代位监护机制
赖玉婵
广东清豪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335-337
2013-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