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女人生命史观比较探微
中法女人曾经受制于如此相似的枷锁。王朝统治者们为了巩固政权总会用一种主导意识形态来规范化女人的附属地位,她们无意识的、或屈辱地承担着女儿、妻子和母亲的责任,却被用一种光辉、典范的光环来引导着生命路径的选择。其实大部分男人的命运也是如此,在社会规范的控制下机械地、身不由己的选择。笔者比较赞同Francoise Giroud女士概括的女人独特的价值观,出于女性特质的人生态度:保护生命和大自然,关注弱者,同情和怜悯,反对那种为了利益激烈的竞争,主张更温和的生存、生活方式等。其实,这更像是一种母性特质的光芒,由单纯的女人权力的争取,利益的维护已经上升到一种更有普世意义的高度,反思并试图重构人类以往的生命价值观和路径选择方式。此外,无论从信仰、道德、道义、法律、习俗、权力等各类细丝来织网形成女人对男人的服从和附属和女人对父权制、男权的反抗,中法路径差异还是很大:中国女人主动加入(男人的)女人生命观规范的塑造,如《女戒》、《女训》、《女论语》等,虽然所受压迫大同小异,法国女人的反叛性较强,很少见到有女学者写得训诫女人要顺服的经典作品。此外,世俗(目前无明确信仰)女人、其他宗教信仰的女人,西方个人主义精神和厌女、鄙视女人的情绪(Misogyne),以及中国一些特殊的女子群体:自杭女、江永女书者,和“三寸金莲”的缠足习俗等,所体现的女人生命观,暂时未深入探析。就如周国平散文中:“人生的意义,在世俗层次上即幸福,在社会层次上即道德,在超越层次上即信仰,皆取决于对生命的态度。”无论哪个层面,都离不开男人和女人共同的理解、支持与合作。虽然有时候有些过于激进的言行和运动,但女人的新生命观无非是修补以往生命观中不合理的成分,促进人性更圆满而已。
女人 生命史观 中国 法国
苑莉莉
法国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国内会议
济南
中文
887-895
2013-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