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长沙市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设计研究

长沙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已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2013年度的重点之一是完善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本文概述了长沙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退出管理现状,从退出条件、退出方式和退出的监管与激励三个方面设计了长沙市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 保障性住房主要有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房三种类别,应依据长沙市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长沙市住房覆盖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制定长沙市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条件。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方式和住房保障家庭住房消费行为、家庭财产收入变化有关。从住房保障体系来看,长沙市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方式有系统内退出和市场化退出两种。任何机制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监督。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关在退出管理方面的职能分别由《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规定,可分为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四个部分。激励住房保障家庭主动积极退出住房保障,就是要使住房保障家庭认识到从市场获得住房消费供应的好处。这主要包括住房消费和住房投资两个方面的激励。

保障性住房 退出条件 退出方式 监管机制 激励措施

柳森

国防科技大学2011级MPA班,长沙410073

国内会议

国防科技大学信息系统与管理学院2013管理科学学术研讨会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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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346

2013-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