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监督中的多重权力视角
新闻媒体监督,在社会中具有重要功能,同时也受到多种权力的干扰.最为明显的是政府公权力对于新闻监督的压制,但除此之外,也要注意到企业的经济权力和新闻媒体自身的修辞权力都会损害新闻监督的社会价值.因此,应当更为全面的看待新闻监督问题,平衡处理其中所涉及到的多重权力关系,才能充分实现新闻媒体在民主与法治社会中的使命.从一般的法理而言,最值得警惕的当然是强大而明显的公权力,但在具体的语境之下,也不能断言隐藏的权力不会发挥更大的影响。媒体对其权力的使用,既有可能促进法治的实现与社会的进步,也可能成为谋求自身商业利益的手段而制造“法治陷阱”。尽管这并不表明需要进一步加强公权力对媒体的管制,但在一个以走向民主和法治为目标的社会当中,需要注意对于新闻监督中所存在的多重权力的清醒认识和平衡把握,而不能只将责任分配给其中的一方。在这其中,由于对于政府的公权力和企业的经济权力的危害已经有了较为充分的认识,强调媒体的社会责任也就更为突出。完善的公共表达机制至少包括两个重要要件,除了不应事先对信息进行筛选和检查之外,还需要大部分公民应该拥有一定程度的共同经验,这样,社会问题才可能得到有效处理。
新闻监督 多重权力 法律平衡 公共表达机制
李晟
南开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77-84
2013-0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