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公共利益视角下”新拆迁条例”的问题与对策

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新拆迁条例”),前后共经历了四年的酝酿、两次全国性公民讨论,且汇总超过十万条意见,这也是我国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首例.对比新旧拆迁模式, ”公共利益”是两者最大的不同点.通过明确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征收的前提,规范征收与补偿体制,确保该条例与相关法律的有机衔接;同时,终结了”行政强拆”,政府积极协调各方利益诉求,真正为老百姓谋福利.本文旨在以公共利益的视觉,结合房屋拆迁这个特殊的行政行为,理性解读其发展进程及实践路径,探索设立兜底性、排除性条款,来寻求公共利益的分析价值和界定标准,以保证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科学合法.

房屋拆迁 法律界定 立法完善 公共利益

黄文浩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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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228

2013-0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