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環境教育產業化的商機

台湾于2010年立法通过「环境教育法」,并在2011年6月5日正式实施,成为全球第六个有环境教育立法的国家,该法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促进国民了解个人及社会与环境的相互依存关系,增进全民环境伦理与责任,进而维护环境生态平衡、尊重生命、促进社会正义,培养环境公民与环境学习社群,以达到永续发展.环境教育的发展不仅是政策的推动更是法令的执行,环境教育法的落实不能只是政府的责任,而必须是全民的要务;简言之,环境教育不应该只是个学科名称或崇高理想,而应该要能具体产业化,其永续发展的关键在于对所有愿意配合的业者(厂商),使其了解到推动环境教育是有商机的(亦即可以赚钱)!如此才有诱因使政策落实到大众,使理想贯彻到民间.环境教育产业化的积极意涵就是推动环境教育→鼓励取得认证→活络就业机会→形成产业链结→创造赚钱商机→进行绩效评估→落实环境永续;否则环境教育的口号仅是个政府自己在遵守的法律,成效无法落实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中.

环境教育 产业化进程 可持续发展

吴忠宏

国立台中教育大学

国内会议

2014两岸环保高层专家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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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341

2014-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