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精神卫生立法中的行政强制
针对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患者,《精神卫生法》等法律在行政强制的设定、类型、适用条件等问题上,存在诸多不确定法律概念和概括条款,需要进行细致梳理.《精神卫生法》等法律分别规定了行政管束、保护性医疗措施、强制性协助等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强制执行.虽然现行法律对这些行政强制的规范体现了比例原则,《行政强制法》所规定的程序规范也具适用效力,但是基于精神卫生领域的特殊性,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权益需要更强程度的程序保护,这构成了精神卫生立法完善的价值基础.
精神卫生管理法令 行政强制执行 适用效力 权益保护
陈吉利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 北京100089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29-339
2014-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