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法治与政府治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标志着我党执政理念的重大变革,治理是的最显著特征是”多元共治”,它打破了国家”一元之治”的格局,实质上是权力向市场与社会的回归.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最重要的次级体系,三者中又属政府治理最为关键,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实现的条件,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的条件.国家治理不能脱离市场经济的框架,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因此,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大系统也必然要围绕着”市场经济”进行展开,就是要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关系中展开.当把资源配置的决定权交给市场之后,政府就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上来,这既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生,也有利于社会建设的健康发展.治理和善治可以归结到民主加法治,因此,治理是离不开法治的,治理和法治体现着同样的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在政府、市场和社会这个治理框架中,法治必不可少,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市场运行、实现公民社会权利本身就是法治的主题,其中的核心和关键在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让政府退出资源配置领域,切实承担起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这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也借由法治的规范和保障,政府的发展方向必然是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公开透明的政府和责任型政府,一言以蔽之就是”法治政府”.

国家治理 政府职能 资源配置 法治理念

闫英 赵晓强

吉林省行政学院

国内会议

2014’中欧政府管理高层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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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424

2014-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