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式资产转让的避税与反避税行为研究
股权式资产转让是以股权交易形式进行的资产转让.对于房地产和无形资产,两种交易方式的税收负担存在较大差异,以股权方式交易可以实现显著的避税效果.股权式资产转让的避税行为中,企业的资产结构一般比较单一,业务相对简单,股权转让价格取决于资产价格,且股权通常全部转让.这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还使土地管理相关法规虚化.我国的相关税法历经多次变化,但仍需改进.首先应从立法层面明确股权式资产转让的界定;其次应构建反避税的多部门联动机制.如果一项应税行为,以符合税收立法原则的方式,利用相关的倾斜性税收政策,达到节税的目的,应当视为正常的经营行为,不应被作为反避税的对象。但如果一项避税行为逆法律法规的控制原则,利用税法的空白点,进行反制约和反控制,造成经济调控手段失效,或是危害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那么就应作为反避税工作的对象。
股权转让 资产转让 避税行为 反避税行为 界定标准
黄晶
天津财经大学
国内会议
2013南开大学博士生学术论坛——变革世界中的政府预算绩效管理
天津
中文
83-90
2013-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