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涉及《专利法》第26条第3款“公开不充分”的检索思路

本文总结审查实践中遇到的3个实际案例,从中提炼涉及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检索思路:审查员需要通过检索现有技术达到或接近“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水平,在实际审查中主要通过针对技术方案的技术效果、技术手段以及原理和机理这三方面的检索,判断专利申请是否达到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规定的“充分公开”条件。

专利审查 公开不充分制度 现有技术 信息检索

涂赤枫 胡晓珊 刘扬威 徐靖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国内会议

2013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暨第四届知识产权论坛

北京

中文

230-233

2013-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