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已迫在眉睫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由于中国电力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需继续进一步修订.本文从电力体制改革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入手,提出了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着重提出了修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具体意见,包括电力行政执法问题,关于架空电力线路重点保护区问题,线房矛盾问题,线树矛盾问题,由于城市建设施工造成外力破坏问题。是否在《条例》中明确设定施工前的法定程序,避免万里破坏产生,规范收购废旧电力设施器材行为,明确直接经济损失的范围,为电力企业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等建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修改工作已经迫在眉睫,发改委、电监会、中电联等部门曾多次着手做这方面的工作,但立法进程犹缓,期盼新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早日出台,依法维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行政执法 电网安全 立法进程
赵怍忱
天津静海供电公司
国内会议
厦门
中文
6-11
2011-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