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修改食品召回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文章介绍了明确食品召回责任主体,分析了建立食品召回信息平台,提出了完善食品召回模式,统一食品召回标准和加强召回食品的后续监管的建议。我国应该重视责令食品召回制度或者强制食品召回制度建设,而不是移植国外的主动召回制度。国家一方面应该加快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与制定;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食品标签管理规范。

食品召回制度 责任主体 召回模式 召回标准 监管制度

孙效敏

同济大学

国内会议

第二届食品安全法论坛暨国际研讨会

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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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05

2013-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