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在基础设施抗震规范中规定最低设防要求的一点建议

历次震灾的经验表明,建筑倒塌是地震造成人员伤亡最主要的原因.而建筑抗震或抗倒塌能力首先决定于设防水准.与日本相比,中国也是地震频发国家,但设防水准却低得多,大量建筑缺乏抗震能力.针对我国抗震设计规范及Ⅵ度及以下地区的建筑抗震性能较差的现状,提出了两条建议:(1)在基础设施抗震规范中强制规定最低抗震设防要求,使Ⅵ度及以下地区的建筑结构物也具有一定的抗震能力;(2)在规范中采用地震重现期来确定地震动参数,通过最小地震动参数设定最低设防要求,并以地震动区划图中不同水准的地震重现期代表地震危险程度.

建筑结构物 抗震性能 抗倒塌能力 地震动参数

王克海 李悦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国内会议

2013年国家综合防灾减灾与可持续发展论坛

成都

中文

57-64

2013-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