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城市社区体育治理主体角色的缺失与回归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社区体育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存在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方式陈旧,管理效率低,理论指导水平滞后等问题,不利于新形势下社区体育工作的开展.2013年5月,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同年12月,江苏省政府与国家体育总局共同签署了《建设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合作协议》,这标志着苏南地区将率先成为全国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大众体育高速发展的现代化示范区,而城市社区体育作为群众体育的主要形式,必然对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和社区文化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为有效促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和城市社区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以苏南城市社区为样本,在对社区体育管理现状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从公共治理理论视角深入分析政府和居委会两者在治理主体角色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期为构建适合我国社会管理体制转型期的新型社区体育治理模式提供理论参考。本文建议:出台权威性的社区体育治理管理法规,制订相关政策;依托居委会的群众基础,建立健全政府监管制度。完善社区体育配套设施,确保体育资源的有效供给,同时建立相应的体育物资管理评价机制;并加大政府购买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力度。创建社区体育人才产业基地,提供优质的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服务,并推动社区公益性体育岗位的设置;设立社区体育指导工作站,提供阶段性的政策导向,积极有效地协调、衔接和推进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和建设工作。打造多元化的社区体育文化服务体系,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理念,满足不同层次居民体育健康活动的需求,以此推动社区体育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

城市社区体育 公共服务 文化建设 政府监管 基础设施

陈金鳌

常州大学 体育学院,江苏 常州 213164

国内会议

江苏省高校第三十届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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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