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弱势群体实现体育权益保障研究

在社会转型期逐渐被社会排斥而处于边缘化的弱势群体,由于自身知识层次较低和掌握社会资源的不足,缺乏对社会保障利益诉求的话语权及艰难的利益表达,容易导致其利益受损,进而成为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随着体育的发展,体育的社会功能越来越受到我国社会学家的重视,成为研究社会控制的内容之一。尤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当下,通过保障弱势群体体育权益,引导其积极参与体育运动,以此消除其在现代工作、生活中形成的心理郁闷、积怨等不良心理,从而化解弱势群体引发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保障弱势群体体育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弱势群体体育发展的公共属性及政府是体育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即基于资源和权力上的优势,政府必然在弱势群体体育发展的诸多方面处于主导地位。因此政府在建立弱势群体体育补偿政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如:政府可以直接进行财政支出补偿,即通过加大体育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向弱势群体提供帮助;或鼓励民间建立慈善性质的体育基金会,与社会组织合作共建体育服务保障体系资助弱势群体;在遵循市场规律前提下,还可通过提供补贴,减免税收,购买服务,直接参股等政策,鼓励企业为弱势群体提供廉价体育服务等。

体育权益 公共政策 服务保障 弱势群体

王华

苏州科技学院体育部 江苏 苏州 215009

国内会议

江苏省高校第三十届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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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92

2015-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