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完善地方税体系的消费税改革研究
地方税的产生始于分税制改革,发展至今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营改增”后,作为地方税最重要来源的营业税以增值税的形式转移给了中央税,这使得传统的地方税税收格局被打破,地方税税收体系的完整性也遭到了严重的挑战,地方税主体税种缺失等问题更加凸显,地方税体系亟需完善.消费税具有税基广、弹性强等特点,对目前实行的消费税进行适当调整之后,可考虑将消费税发展成为地方税的新主体税种.其具体改革思路可从以下几点出发: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将纳税从生产环节调整至销售环节,将消费税设为地方税主体税种。
地方财政 消费税 体制改革
蒋朋
重庆理工大学MPACC 40054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527-529
2015-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