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经济行政法的历史演进及其现实意义
中国早期的经济行政法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之前普遍存在、以国家全权干预和计划组织为基本理念与特征的法律规范.但是直到如今,还有不少学者对其与经济法的关系存在误读,或者质疑它在当下存在的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对经济行政法的历史演进入手,结合学术界对经济行政法提出的经济法语境下的经济行政法,从经济法和行政法的区别角度质疑“经济行政法”等问题,浅析经济行政法在当前语境下建立法治国家的现实意义,即在现代市场经济和法治国环境中,以经济宪法为基础和指导,通过规制行政权与经济权益的相互关系,来影响经济活动的法的总称,及其运行所形成的法秩序。它在当代发展和生存的总体环境是基于市场经济的自由发展需要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进行宏观控制,而国家权力依仗行政权的行使。因此要防止国家权力像在计划经济时代或者计划商品经济时代那样的过分膨胀,防止行政权对市场经济的过度干扰。
经济行政法 历史演进 社会价值
夏琦绿
华东师范大学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250-253
2015-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