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照明设计
本文对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照明设计问题进行探讨,指出主机房和辅助区应设置备用照明,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有人值守的房间,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0%;备用照明可为一般照明的一部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设置疏散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主机房通道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5lx,其他区域通道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0.5lx,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不应采用0类灯具;当采用I类灯具时,灯具的供电线路应有保护线,保护线应与金属灯具外壳做电气连接。
机房 照明设计 技术规范
姜夙
山东同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济南250101
国内会议
2013年全国建筑电气设计技术协作及情报交流网第九届一次理事会年会
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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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33
2013-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