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风景遗产中的设施的适宜性
风景遗产是公众利用程度较高,对公众吸引力较大的一类遗产,同时也是易受到干扰和破坏的一类遗产.公众的游赏必然需要一些必要的游赏设施,如小的服务建筑,道路,标识系统,垃圾桶等等,许多风景遗产中的这类设施出现了这样那样的不适宜的作法.这些设施在体量、风格、材质、色彩、作法上,都应适应当地的具体环境,与自然风景和谐统一,不夺风景之美,不遮蔽、不损害风景之美,本文具体讨论这些设施在风景遗产中的适宜性,指出自然遗产尤其是风景遗产,它是不可多得的天然恩赐,这些领域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是一个十分审慎的问题,因为这些领域是十分脆弱的,也是不可复生的,在敬畏自然、将对自然的影响减至最低的前提下,对其合理的利用涉及到许多服务设施的规划和设计,这类设计由于有独特的自然背景,如果以恰当的方式,合宜的尺度,自然的材质,本土的特征,艺术的匠心,将会产生很多闪光的创造。而这种审慎的、谦逊的设计,尽量减少对自然干扰的设计,将有利于凸显风景之美,自然之奇,也利于人们对遗产的认知和合理利用,是风景遗产保护中值得非常关注的一个课题。
风景遗产 基础设施 规划设计 适宜性
曹新
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风景环境规划设计学术委员会2013年度学术交流会
广东丹霞山
中文
109-115
2013-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