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工业遗产评价认定标准研究--以英国为例

对中国工业遗产进行系统的普查与认定,是当前工业遗产保护中亟待开展的基础性工作,而建立一个明确和统一的、适用于中国的工业遗产认定标准,是这一工作的前提和核心。2006年《无锡建议》中指出,在快速城市化和城市更新过程中,“一些尚未被界定为文物、未受到重视的工业建筑物和相关遗产,没有得到有效保护,正急速从城市中消失”,因此尽快开展工业遗产的系统调查、认定和抢救性整理保护刻不容缓。目前,尽管中国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针对工业遗产的专门性普查,但已完成的“三普”调查已经大量涉及了工业遗产,北京、天津、上海等地也开始了工业遗产专门性普查工作。伴随上述工作,关于工业遗产的评价认定标准也已有不少研究,如刘伯英等对北京工业遗产评价标准的研究、张健等对工业遗产建筑评价体系的研究,以及齐奕等、刘翠云等对武汉、天津工业遗产评价标准的研究等。目前,应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建立具有一定共识的中国工业遗产认定标准(导则),指导中国下个阶段的工业遗产调查与认定。该标准应首先能够充分体现中国工业遗产的自身特征,如作为工业遗产价值核心的科技价值,以及与其相关的中国的建筑技术史和涉及各工业门类的综合性工业技术史的发展特征,同时对工业遗产完整性的理解也应拓展到遗产群的范畴;其次,该标准应通过充分沟通与研讨在业界达成统一性,全面反映当前中国对工业遗产价值的理解与共识,同时亦应与国际标准具有一定的可比性;最后,该标准应具有充分的可操作性。英国是近代工业革命的先驱,工业遗产极为丰富,在世界遗产名录中以六项工业遗产列世界首位,同时英国对工业遗产的研究与保护也是世界上起步最早、相对最为成熟的。为其他国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如日本近年来正在开展的工业遗产普查与认定就十分注重引进学习英国的经验。因此,英国的工业遗产评价认定标准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工业建筑 遗产保护 评价体系 认定标准

青木信夫 徐苏斌 张蕾 闫觅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国内会议

2013年中国第四届工业建筑遗产学术研讨会

武汉

中文

18-30

2013-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