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广东方志书写烈女抗暴”言论”模式探析
明代纂修方志已成为官府事务之一,列女传是方志重要组成部分,并已趋于模式化倾向.方志书写烈女在社会动荡中面对暴力侵害时多会伴随”言论”而自杀或被杀,凸显了烈女们的儒家正统形象.但方志书写的这些生活于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阶层的烈女抗暴”言论”却呈现了几种模式化现象,揭示了编修者通过对烈女”言论”的虚拟或想象,以此向社会推广儒家正统的忠孝节义观念.本文分析明代广东方志书写烈女在战乱遇暴时的“言论”,并非方志首创。唐代烈女玉英就是宋代士人所书写出来的,并被欧阳修收入《宋史》中。宋明时期正处于儒家思想进入广东的关键期,有学者以“儒家思想打进来了”,表达宋代儒家思想在广东的推广。到了明代,广东仕宦响应王朝号召,积极编纂方志,对地方文化进行系统梳理,列女是编纂方志少不了的内容,由于妇女在唐代以来并不享受读书科举的待遇,大多处于文盲状态,因而妇女在极端危险中面对生与死的考验所作出的抉择,或许更能突出当地民众对儒家文化的接受程度。所以方志不仅给列女们应有的篇幅,且虚拟了她们的“言论”,让她们在悲壮的言行中完成向“烈女”的转变。之所以说烈女“言论”多由方志编纂者虚拟,主要基于这样的考虑,在战乱或动荡之际,逃难往往是男女老少混杂,且人都有求生避死的本能,方志已隐约透露出这些信息。而方志记载的烈女全是年轻貌美的少妇,都有面临被奸污的场景,但她们“言论”的雷同,说明方志在书写烈女“言论”及其行为时,为刻意建构女性符合儒家要求的社会形象,难免会相互抄袭模仿,逐渐形成模式化。就烈女“言论”看,不同人群的语言习惯与风格是由其生活经验、文化教养以及性格决定的,生活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女性,其语言不可能表现出一种“类”的特征。方志对烈女“言论”模式化的书写,体现了王朝女教观念已在士大夫心中扎根,他们对烈女“言论”的书写并不在于传达女性性格的多样化,而是要借助言语表述来强化烈女节操的难能可贵,对乱世烈女“言论”的书写,可以彰显大义,激发全社会遵循义理,进而对王朝尽忠尽孝。本文引用的不同时期的地方志文献记载的妇女“言论”,至少还说明,古代妇女在历史文献记载中有着自己的声音,而非以往学界所说的妇女处于“失语”状态。
地方志 列女传 忠孝节义观念 明代
刘正刚
暨南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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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