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方志编纂规则
地方志编纂的过程中,人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形成了一系列共同恪守的规则.包括遵守疆界、确立断限、横排门类、重在记述、执简驭繁、详今略古、生不立传、实事求是等规则。这些规则开始由少数志书发凡起例,逐渐被其他志书所采纳,一旦得到公认,便形成不成文的文法,对众多志书都有一定的约束力.在通常的情况下,大家都要共同遵守,否则将被视为不合志体,招致种种批评.这些规则大多是围绕志书的资料取舍、编纂方法而提出来的,认真研究这些规则,对于编修新志无疑有其借鉴意义.对于方志编纂中以上这些成文和不成文(约定俗成)的规则,作为新志的编纂者,第一,要认识、了解、把握,因为这是传统,是前人的经验,不可把这些看成旧志信条而轻蔑之。第二,对志书传统的编纂规则,有用的保留;不完善的加以改造,使之完善;不合时宜的弃之,做到有因有革。
地方志 编纂规则 资料选择
欧阳发
安徽省政协
国内会议
东莞
中文
100-113
2013-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