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新型化学药剂质量检验依据标准探讨
随着油田开发和三次采油技术的发展,油田新型化学药剂不断投入现场使用,相应地出现了其产品质量检验没有适宜的可依据标准问题.本文探讨了此问题及其解决措施并提出了建议,以期为更多新研发的油田化学药剂的产品质量检验提供借鉴和参考. 对于新型化学药剂应该由哪一方来制定企业标准,应该由生产厂家提出还是由油田使用单位提出,应该通过什么渠道批准执行,是需要明确的一个问题。 一般常规的化验检测方法类企业标准通过申报立项、立项研究、报专标委审查、会议评审、审批通过大概需要一年或更长的时间。对于新型化学药剂是否也应该按这个程序管理,也是需要明确的问题。 在油田公司企业标准制定出台之前,在新型化学药剂投入生产、试验使用之前,建议由油田生产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现场使用单位、质检部门、质量标准管理部门、物资管理部门、有关技术专家和生产厂家共同参会,参照生产厂家标准进行商讨,对相对简单的新型化学剂质检标准加以完善,集体讨论制定暂行的新型化学药剂质量检验办法,经获得授权的领导批准后,作为产品质量检验的依据。
油田开发 化学药剂 质量检验 标准体系
杨庆鸿 宋志敏 陈思安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一采油厂试验大队
国内会议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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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97
2013-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