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利用损伤分析及物证检验侦破”零口供”交通肇事案一例

在交通肇事案的侦办中,肇事者对其违法行为避重就轻,甚至故意隐瞒的现象屡见不鲜.缺少事故发生时的现场监控信息,缺少目击信息,事故当事人死亡等因素会进一步增加查清案件事实的难度.当以上不利条件同时出现在一起案件中时,科学、细致、全面的现场勘查以及物证与尸体检验成为破案的唯一手段.在该案侦办过程中,侦查机关共对自行车驾员进行了3次询问、3次讯问。该驾驶员在前5次笔录中始终否认其与行人发生过接触,直到对其陆续送达尸体检验鉴定书、DNA鉴定书、纤维检验报告书后,才默认交通肇事事实。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被法院认定犯交通肇事罪,并判处相应刑罚。可见,客观、公正的鉴定意见对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侥幸心理具有极大冲击力,同时对查明案件事实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交通肇事案 现场勘查 物证检验 尸体检验

吕途 陈明方 胡国强 赵冰

杭州市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对策处 浙江杭州 310000 杭州市交通警察支队江干大队 浙江杭州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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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