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四平市”2011.08.03”杀人案法医学现场分析

通过对本案件进行现场勘查、尸体检验以及法医学分析,明确了死者死亡原因、致伤工具、死亡时间、死亡性质,并进行了杀人过程分析,作案过程分析以及人型刻画,并取得经验教训:尸体检验不仔细:第一次尸检时没有发现女性尸体创口有部分软组织位于创口外的特点;创口长度测量不精确;会阴部创口漏检,认为仅为一次刺切形成的贯通伤。凶器推断过于武断:第一次分析会上只看到俩具尸体上的创口区别,没有考虑到创口的共同特点,而推断为二个凶器。现场勘查不仔细:由于天黑,下小雨,视线不好,现场上应有许多痕迹均没有被发现,这给作案过程分析也带来了障碍。思想僵化,考虑问题偏面。

杀人案件 法医学鉴定 现场勘查 尸体检验

尹艳 陈为龙 周玉林

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吉林 四平136000 吉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 吉林长春1365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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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481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