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例氯气中毒的法医临床学鉴定分析
本文通过对13例氯气中毒者的法医活体检验资料进行分析,结合调查,分析认为患儿符合一过性吸入氯气致刺激性呛咳,其临床表现为肺部感染症状体征,不予评定损伤程度。在现有鉴定标准不完善的情况下,对有毒气体以及毒物中毒的法医临床学鉴定时,要全面分析,综合评定,鉴定时应注意详细了解案情,明确中毒史,这是中毒鉴定的前提,特别是在群体性中毒调查中,一定要核实在现场的中毒人数,全面掌握病历材料,防止浑水摸鱼。要正确理解、客观适用现有的鉴定标准,鉴定依据要充分、真实、科学,此为鉴定意见形成的基础。在收集病历资料时,严格审查临床表现,医学实验室及仪器检查,注意与疾病的鉴别,参考目击者和临床医生反映的情况,客观、准确地分析人体损害程度,以确保鉴定质量,避免发生鉴定纠纷而影响诉讼。
氯气中毒 法医学鉴定 活体检验 损伤程度
王志琴 杨军
青铜峡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宁夏青铜峡751600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刑侦大队 宁夏吴忠751100
国内会议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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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491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