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牙齿楔状缺损的法医学鉴定分析

笔者就日常鉴定中遇到的两例楔状缺损的牙齿损伤案例进行分析探讨.根据楔状缺损破坏牙体组织的深浅将楔状缺损分为三度:Ⅰ度为浅型缺损即牙颈部牙骨质缺损,缺损深度为0.1mm-0.5mm;Ⅱ度为深型缺损即缺损达牙本质浅层,缺损深度为0.5mm以上至未穿髓;Ⅲ度为穿髓型缺损即缺损达牙本质深层或穿髓。例1中不宜对其牙齿折断进行损伤程度评定,外力作用为牙齿折断的促进因素。例2中对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相关条款,其牙齿损伤构成轻伤。在日常鉴定中,遇到牙齿脱落或折断的伤者,尤其是口腔软组织损伤较轻、牙齿脱落或折断较多、年龄偏大的伤者,应对其口腔牙周组织及牙齿进行全面系统检查,并了解伤前口腔疾病情况,如牙体缺损、牙隐裂、牙龈炎、深龋齿作过根管治疗、牙内吸收等,并摄口腔全景X线片,从而明确其是否患有牙体牙周疾病,并结合伤后医院初诊及治疗愈后情况,综合分析,准确的评定其损伤程度。

牙齿楔状缺损 法医学鉴定 损伤程度 评定标准

张金良 秦皓 李森全 徐海涛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 江苏南京210022 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江苏南京210001 宿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江苏 宿迁220038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重庆

中文

493-494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