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非法行医致死案件成因及对策解析

文章四起案例具有一定代表性,从现实情况看,这些非法行医者担负了基层相当一部分医疗机构的责任,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基层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有的甚至在周边具有一定知名度,但是一旦病人因治疗死亡则必定构成非法行医罪。目前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对此种非法医疗机构缺少有效监管,对此等行医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的态度,造成很大隐患。因此建议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严格监管,规范正当医疗行为;坚决取缔无证行医,既是对患者的保护,也是对行医人的保护,避免因医治患者死亡而锒铛入狱。对基层医务人员进行经常性医学知识培训,特别是农村行医人员,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率。加大对基层行医人员的法律知识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医疗的重要性、责任性、危险性,在进行医学诊治时依规依法进行。

非法行医罪 犯罪预防 监管制度 医学培训 法律教育

姜德志 荣学文 闫刚兴

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山东青岛 266000 青岛铁路公安处 山东青岛2660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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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549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