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内动脉破裂的法医临床学鉴定1例
关于颈部大血管破裂的损伤程度鉴定,在目前的鉴定标准下只能够根据出血后是否有失血性休克以及失血性休克的程度,或者治疗终结后有无留下后遗症(而血管破裂所造成的后遗症目前无法准确检查),来依据相应的条款比照做鉴定,由于本例损伤没有出现类似情祝,在轻重伤标准中没有相应条款来适用。鉴于此类损伤位置特殊,损伤后果严重,能够对人体的人身健康带来重大伤害,本室全体法医在综合讨论后一度出现了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虽伤及重大血管但未出现失血性休克及后遗症,依据创口长度评定为未达轻伤程度,还有一种意见认为,颈内动脉破裂已危及生命,并可以预想到会出现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不能因为抢救及时或者特殊情况亦或者由于伤者的年轻而没有出现危及生命的后果出现,从而降低标准,仍然可以参照依据轻伤标准第二条及第二十一条,考虑定为轻伤。因此,对于此类损伤,希望现行标准能够有进一步完善,才能在鉴定中做到有理有据,达到惩治罪犯,预防犯罪的目的。
颈内动脉破裂 法医学鉴定 损伤程度 评定标准
刘方磊 杨兵
上虞市公安局 浙江上虞312300
国内会议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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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558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