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伤情鉴定标准增加头部等处愈后瘢痕长度鉴定条款的建议

笔者建议在新出台的人体伤情鉴定标准中,增加除面部外的头部、躯干、四肢等部位利用愈后瘢痕长度进行伤情评定的相关条款,在条款中进一步明确鉴定时限,明确钝器、锐器等不同种类致伤物伤情等级的相应长度标准,为各级法医鉴定人提供更明确的鉴定依据。

法医学鉴定 伤情等级 瘢痕长度 评定标准

刘学强 王树峰

滨州市公安局 山东滨州256600 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 山东滨州256613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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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613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