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颅脑损伤并发上消化道出血法医学鉴定3例

本文通过本地近二年来的3例颅脑损伤并发上消化道出血的法医学鉴定进行探讨,通过本文案例不难发现,案例1、案例3中颅脑损伤并发上消化道大出血,都是在原有较重的上消化道疾病基础上发生的,均须手术治疗,而案例2中因无原发较重的上消化道疾病,颅脑损伤并发的上消化道出血相对不重,药物治疗即可治愈。因此案例1和案例3鉴定结论为对上消化道大出血不作损伤程度鉴定,只作因果关系分析,外伤与疾病共同作为上消化道出血的致伤因素。案例2则鉴定为上消化道出血构成轻伤。因此.本人认为,在法医学鉴定颅脑损伤并发上消化道出血时,应充分了解案情,认真查阅病史材料,尤其是上消化道大出血伴失血性休克的,思想上应引起足够的重视,认真考虑被检验人有无原发较重的上消化道疾病,并予以仔细调查,同时应与临床主管医师相互沟通。

颅脑损伤 上消化道出血 法医学鉴定 等级评定

姜建正 姜志慧

浙江省江山市公安局 浙江江山3241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重庆

中文

650-652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