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骨盆骨折致勃起功能障碍的法医学鉴定3例

根据骨盆骨折并发勃起功能障碍(ED)的机理以及伤残评定中的常见问题,认为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应进一步细化涉及的男性功能障碍条款规定,原则上一处损伤只能评定一处伤残等级,但鉴于骨盆骨折致性功能障碍机理较为复杂,笔者认为,针对骨盆骨折致勃起功能障碍的情形,在评定骨盆骨折伤残等级的基础上,另行评定勃起功能障碍的伤残等级较为合理。建议制定标准时充分考虑神经、血管损伤导致女性性功能障碍的情形,必要时在鉴定标准中予以体现,充分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

骨盆骨折 勃起功能障碍 法医学鉴定 评定标准

王建国

东台市人民法院,江苏盐城2242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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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6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