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完善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探讨

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下简称《道标》)目前存在伤残基本概念不清,伤残等级百分比值跨度过大,伤残评定依据、伤残评定时机、多处损伤累计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编纂格式紊乱。建议在ICF模式基础上构建伤残概念和设定伤残等级,划定局部伤残相对于局部整体及人身整体的伤残百分比值,伤残等级应客观体现各系统的解剖和功能特点,对多伤残值进行综合计算获得总伤残值,严格把握鉴定时机,标准结构宜按人体系统分类编排,设立循证医学研究和标准修改及解释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 法医鉴定学 伤残等级 评定标准

张晓彤 王云介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上海200035;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上海200035 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上海200035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重庆

中文

69-71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