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骨骨折的法医学鉴定
根据相关鉴定标准,一般将鼻骨骨折分为单纯无错位鼻骨骨折、鼻骨骨折明显错位或成角畸形、鼻骨粉碎骨折。由于鼻骨骨折分型在法医学和临床医学都未能达成一个分型标准,因此在实际法医学伤情鉴定工作中对鼻骨骨折分型产生了很多分歧。现行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十条规定“鼻损伤(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及《人体轻微伤的鉴定》都未能对鼻骨骨折的类型做出具体解释。因此,本文作者认为,按赵小林关于鼻骨骨折分类方法,定义为Ⅱ型鼻骨骨折“单侧和(或)双侧鼻骨骨折并伴有明显错位和(或)明显成角,骨折断端错位>1/2或有明显成角,角度≥45”鉴定为轻伤。
鼻骨骨折 法医学鉴定 损伤程度 评定标准
邓德锐
大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辽宁大连116031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85-85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