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利用法医临床检验及现场实验确定损伤形成方式分析1例

根据法医临床检验结果分析,梁某头面部损伤符合带棱边硬质条形的钝性物体形成,且为外力一次作用形成。现场的椅子凳面棱边与下方木框棱边距离为6cm,与伤者面部两处伤口距离一致,面部与现场椅子碰撞可以形成伤者的损伤。综合法医临床学检验和现场模拟实验,可以认定梁某面部损伤符合摔倒时面部与椅子碰撞形成,不符合打击形成。

头面部损伤 法医学鉴定 致伤方式 致伤物

石河 冯宝圣 黄奕才

广州市公安局,广东广州510030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广东广州51003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重庆

中文

152-152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