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死宫内医疗纠纷鉴定1例
经过对死胎原因进行分析,认为医方在使用催产素前未进行风险告知和胎心监测;而且对分娩方式和胎儿及胎盘处理情况的告知不足,侵犯了患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未尽到提醒和注意义务,医方存在过错,与其损害结果之间存在次要因果关系,参与度理论系数值为25%。
医疗纠纷 胎死宫内 法医学鉴定 损害参与度
赵昌龙 王洪伟 霍家润
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北京100191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161-162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医疗纠纷 胎死宫内 法医学鉴定 损害参与度
赵昌龙 王洪伟 霍家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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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