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128例眼部损伤的法医学鉴定分析

眼部的损伤在临床法医学的鉴定中较为常见,笔者就本鉴定所2008~2012年受理的共128例眼部外伤的鉴定资料进行系统的研究分析,对眼部损伤的损伤特点及鉴定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探讨,为作出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奠定基础.根据本人对鉴定时眼部损伤的分类,鉴定过程中应注意的鉴定要点如下。单纯眼睑损伤11例,占眼部损伤的8.6%。由于眼睑位于眼球前面,受伤机会较多。眼睑部皮下组织疏松、皮肤菲薄、血管丰富,容易形成眼睑肿胀及皮下出血,如作用部位有眶骨衬垫则可形成眼睑破裂伤。单纯眼睑损伤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是否有明确的外伤史。(2)眼睑部皮下出血的颜色能反应损伤时间,能够推断损伤是否是本次外伤形成。(3)眼睑皮下出血量大时,由于重力作用,血液会向身体低下部位扩散;也可越过鼻梁至对侧眼睑皮下,有时被误认为两次打击形成。因此需要注意皮下渗血与损伤出血的鉴别。眼损伤影响眼部功能的10例,占眼部损伤的7.8%。在眼部损伤的法医学鉴定当中,影响功能的损伤需要明确的事项有:(1)眼部要有明确的外伤史。(2)妥有其他辅助检查,如裂隙灯显微镜检查、眼部B超、眼底荧光血管造影、眼部CT、MRI、OCT、视野检查、视觉电生理检查、等检查结果作为依据。(3)要有伤者受伤以前的眼部功能的材料,如影响视力的必须要有伤前的视力情况、影响面容的必须要有伤前的照片等。(4)要注意鉴定时限的问题。如眼外肌损伤、视神经损伤等要准确把握鉴定时限。

法医学鉴定 眼部功能 损伤程度 临床症状

李喜柱

大庆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 黑龙江大庆 16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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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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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26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