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起单纯性鼻损伤鉴定的思考
文章通过对一起单纯性鼻损伤的案例鉴定过程进行分析,伤者王某伤后先后连续到三家医疗单位就诊,就医心态明显存在不端正,千方百计寻找对自己有利于今后鉴定的医疗检查及诊断。并对三份法医学鉴定书进行思考。根据相关规定对医学诊断存在明显争议的情况,需到省政府指定医院做医学鉴定。在某县公安机关对王某进行初次鉴定时,根据伤者提供的相关资料,有出院小结、第一张X线片、第一、二、三张CT片,既有证明骨折的依据,也有证明没有骨折的依据,在医学诊断明显存在争议,某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人在没有进行医学鉴定的情况下,在没有甄别真伪的情况下,而主观臆断,片面采信某个检查意见,就草率地对王某作出轻伤鉴定意见,其鉴定意见是无法令人信服的。作为职业法医鉴定人,在司法鉴定活动中,应本着“客观、公正、科学、全面”的宗旨开展好鉴定工作,对伤者提供的医学资料应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后予以采信,用有用的道理,不用要有不用的理由,并加以科学合理的分析论证,最后才能得出科学正确的鉴定意见。使无罪的人得不到有罪的追究。
法医学鉴定 单纯性鼻损伤 医学诊断 损伤程度
张少泉 袁银娣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技术科 安徽滁州233100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147-150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