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旧性眶内壁骨折法医学鉴定一例
单纯性眶内壁骨折伤影像学诊断是法医学实践中的难点,极易导致鉴定意见错误,甚至有人依此而获取不当利益.笔者工作实践中曾遇到一案例,经过影像学、耳鼻喉科专家会诊,很好解决这个问题.眼眶内侧壁骨折是间接外力造成的眼内侧壁眶骨质破裂,此类案例在法医临床鉴定工作中较为常见,由于局部解剖学特点或存在先天变异,其影像学改变与眶内壁骨折极为相似,部分案例为陈旧性骨折,在临床诊断及法医学鉴定中易造成误诊,是法医学诊断的难点。眼眶内侧壁骨折的CT表现包括骨质连续性中断、移位、走形改变等直接征象以及对应部位眼睑即或颌面部肿胀、鼻窦积血、眶内积气、内直肌增粗、眶内软组织嵌入凹陷处等间接改变。MRI检查一般不能显示眼眶骨折的直接征象,可显示如内直肌形态,筛窦积液及眶内容物内移并疝入筛窦内等影像学特点。因此,眼眶内侧壁骨折直接征象不能作为唯一证据,必须有间接征象给予辅证,受伤史尤其需要认真了解。同时,阅片过程中应该了解眶内壁筛前、中、后孔的形态表现,避免误认为骨折。另外,动态观察比较CT影像学特征,根据间接征象的动态变化来判定损伤的形成有重要的诊断价值。本案连续两个月多次CT检查结果显示内直肌形态无明显变化,对应处筛窦筛房无变化,且首次CT检查显示眼睑及颌面部无水肿表现,凹陷对应处筛窦筛房结构清晰。因此,根据上述特征,本案不符合眶内壁新鲜伤特点。任何一例眼眶内侧壁鉴定都要和案情调杏结果结合,鉴定人员与办案人员密切合作是鉴定过程的客观要求,鉴定过程中不能放过任何疑点,以避免鉴定结论的不合理性。
法医学鉴定 单纯性眶内壁骨折 影像学诊断 解剖学
谭完成 张运启 窦乃迪
河南省扶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461300 河南省驻马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463000 河南唯实司法鉴定中心 450004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158-158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