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面部损伤成伤机制法医学分析

本案的关键是甲男外伤后脱落,Ⅲ°松动无法保留后拔除,因为只有此处损伤方可构成轻伤,如构成轻伤则乙构成犯罪,故鉴定甲男牙齿损伤是他人外力下碰撞所致或自己摔伤所致成为本案的焦点。经审阅甲男的住院病历和伤者伤后照片,伤者甲前额部有一带状皮下出血,鼻背部及左侧鼻翼、上唇左侧表皮剥脱,且左侧鼻翼及上唇左侧表皮剥脱呈片状相连,无间断,所见表皮剥脱区、前额部皮下出血区及鼻尖部、颧部等面部凸起部位均未见有纵形或近纵形的皮肤擦划伤:口唇部损伤同时致上唇黏膜裂伤,脱落,Ⅲ°松动;其损伤特征符合碰撞伤的特点,根据其额面部损伤的损伤特征,分析认为其额面部的损伤(含牙齿部损伤),系在外力作用下致额面部在近似垂直方向、多次撞击平面硬物(如地面等)形成,排除伤者摔倒所致面部损伤的可能。伤者双眼部皮卜出血,分析认为系被他人用钝性物体(如拳头等)作用所致。此案面部损伤成伤机制的正确分析为此案件性质的正确定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法医学鉴定 面部损伤 成伤机制 临床症状

王树峰 刘学强

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 山东滨州256600 滨州市公安局 山东滨州25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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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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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159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