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中央型颈髓损伤的法医学鉴定2例

对于中央型颈脊髓损伤,法医损伤学鉴定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原疾病与外伤造成的后果相关程度进行伤病关系分析。中央型颈脊髓损伤的诊断并不困难,根据病史特征临床表现影像学检查等资料一般均能确诊。但是疾病与损伤都可能是最终后果的重要原因,因此易产生鉴定结争议在伤病关系分析时应高度重视。笔者认为重点之一在于采集在遭受伸展性暴力时的病史信息以及受伤当时的姿势和暴力来源。一般情况下这种损伤由外力直接导致的体表损伤往往较轻,大多数表现为脊髓不全损伤但损伤伤情可以比较严重,因此一旦确诊应给予足够的重视,根据伤前有无症状致伤方式外力大小颈椎退变及椎管狭窄的程度后临床表现、特点及与其伤前比较有无加重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上述两例患者均属于颈椎本身病变与外伤共同作用所致的一过性脊髓损伤。总之,中央型颈脊髓损伤是常见的脊髓不完全损伤,是一种轻型的外伤性颈脊髓损伤,充分认识中央型颈脊髓损伤的致伤方式、临床特征、影像学表现,以及预后的判断,才能对其做出相对合理的诊断,以便在法医损伤程度的鉴定中提高鉴定的准确性及客观性。

法医学鉴定 中央型颈脊髓损伤 损伤程度 影像学特征

李玉涛 毕静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物证鉴定所 天津3004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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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