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2例的法医学鉴定分析
伤残评定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DVT)是指血液在深静脉内不正常地凝结、阻塞管腔,导致静脉回流障碍.常常影响患肢功能,导致伤残.下肢DVT的病因非常复杂,可由一果多因产生.下故外伤后下肢DVT的法医鉴定结论易引起争议,是法医伤残鉴定中的难点.现将法医鉴定工作中遇到的2例案例进行介绍。本文所见2例下肢骨折患者均为50岁以上女性的,她们既有长骨骨折及血管壁的损伤,又处于高龄,还涉及到手术后卧床制动,伤后止血药物的应用以及损伤后应激反应、血液形份及血流速度的改变等,容易造成血液凝固性增高,从而导致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其中一例继发肺血栓栓塞。该2例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与外伤之间的因果关系均予认定,但肢体损伤未影响到肢体功能,达不到评残标准。笔者认为,在修订相关鉴定标准时考虑增加相应条款,以维护伤者的合法权益。
法医学鉴定 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 损伤程度 评定标准
刘青青 余家树 胡祖平
浙江汉博司法鉴定所 浙江杭州 310007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175-177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