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颈椎病手术后颈部又受外伤损伤程度的分析与鉴定
在日常法医活体检验鉴定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损伤与疾病同时存在的问题.一般来说可以出现以下几种类型:①损伤与疾病之间无因果关系;②损伤与疾病之间为直接因果关系,即损伤作用于人体健康的组织、器官后,出现与损伤有直接关系的并发症;③损伤与疾病之间为间接因果关系,即损伤作用于人体,在人体原来的疾病基础上使病情恶化,但对一般健康者无碍,有些被鉴定人存在某种病理性改变(疾病),而损伤诱发疾病,有些被鉴定人伤前存在某些隐性疾病,受伤后明显加重了症状表现甚至是后遗症;④损伤与疾病之间为临界因果关系,即损伤作用于有疾病的人体产生损害后果,损伤和疾病两者同时作用,缺一不可.可以看出损伤作为一种致病因素,其在引起疾病的过程中相互关系极为复杂,它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裁定、民事赔偿和人身保险的判定,这是法医学鉴定中的一个难点.笔者认为法医鉴定人员必须依靠案情调查情况、全部的病历材料和鉴定时的体格检查情况加以综合分析从而做出准确、客观的鉴定.通过对此案例的鉴定笔者认为在伤害案件的鉴定中,正确判断损伤与疾病的关系,对伤害案件和后续民事赔偿的顺利处理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正确地判断损伤与疾病的关系,作为法医鉴定人必须依靠过硬的理论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技能,紧密地结合案情调查和体格检查情况,全面、客观地分析就诊医院出具的病历材料和影像学检查结果,从而明确损伤与疾病之间偶然性与必然性的联系得出正确的结论。
法医学 颈椎病 损伤程度 影像学检查
王广杰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刑科所 天津3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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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