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公安机关法医伤情鉴定工作现状与对策

根据目前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法医伤情鉴定结论是作为公、检、法等执法部门处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和调解民事纠纷的重要证据,鉴定结论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定性和涉案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经济利益,历来都是涉案双方当事人关心的焦点问题.目前法医伤情鉴定也成为信访、投诉的焦点部门,各地公安机关法医刑事鉴定机构承担着主要的鉴定任务,面临着繁重的工作任务,也承担着重大的社会责任,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工作复杂,对鉴定人员个人能力素质要求高,法医伤情鉴定标准滞后,缺乏规范性司法解释和法律文件,医疗机构出具不规范医学诊断困扰着鉴定工作,当事人故意隐瞒病情、扩大伤情的表现和提供虚假材料也是困扰伤情鉴定工作的难题,重新鉴定无处受理,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增强,但部分当事人过分维权,办案单位民警在案件处理中不到位。

公安机关 法医伤情鉴定 专业素质 法律意识

王春龙 李军

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 天津300384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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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