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当前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中华人民共国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作了全新的界定,借此东风将传统的”医疗损害鉴定”纳入司法鉴定进行规范和管理正逢其时.本文仅就当前”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如何应对提出讨论.笔者了解,当前在“医疗损害鉴定”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鉴定主体方面的问题,鉴定项目方面的问题,鉴定方法方面的问题。基于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应当对医疗损害鉴定主体的资格进行规范,科学规范医疗损害鉴定的鉴定项目,对医疗损害鉴定方法进行必要的规范的建议。

医疗损害 法医鉴定 司法实践 法律规制

宋一勤

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 湖北鄂州4360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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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277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