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法医鉴定人出庭作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法医学鉴定人作为”特殊证人”及”专家证人”出庭作证体现了现行法律的完善,是刑事诉讼发展模式与国际接轨中的必然结果.法医学鉴定意见书在庭审中成了控辨双方对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进行争夺的辩论的重点,制作鉴定书的法医学鉴定人成了焦点人物,出庭作证成为法医学鉴定人必然面对的现实,法医鉴定人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鉴定人在出庭时如何经受来自各种各样的质问,以达到控辩双方对鉴定人所提供的鉴定证明力产生共识,这就对出庭的鉴定人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每一位法医工作者必须了解和掌握出庭作证的法律依据、作证存在的问题、作证的主要内容、原则及对策。作为一名法医鉴定人,呼唤应进一步建立完善以下法医出庭的相应制度:明确鉴定人出庭作证细则;明确界定鉴定人出庭时间及范围;出台司法鉴定法和证人保护法:健全鉴定人出庭经济补偿制度及司法保护制度。这将更有效地发挥法医学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充分体现和维护法律的尊严。

刑事诉讼 法医学鉴定人 出庭作证 司法公正

袁伟

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刑警大队 甘肃 陇南7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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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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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313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