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鉴定人出庭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

鉴定意见作为一种法定证据形式,同其他法定证据形式一样,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方可成为定案的依据,这是法律的基本要求.笔者根据法律规定,结合自己近十年来的出庭经验,对鉴定人出庭程序、出庭中容易遇到的问题包括鉴定人身份资质的法庭审查和认定,多个鉴定人分别出庭或同时出庭,质证中一些注意事项,关于退庭时间,开庭前与法官交流很重要。一份好的法医学鉴定书的完成仅仅建法医鉴定工作的一半,只有在法庭上经过控、辩双方的质证,得到法庭的采用,才是完成了整个鉴定过程。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讲,只有在庭审中司法鉴定人才能充分展示自己超凡的口才、渊博的知识、精湛的技术,才能展示鉴定人的综合风采和法医专业的神圣。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不但是法律赋予鉴定人的神圣任务,亦是对鉴定人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技能、思维逻辑推理、口才答辩能力的一次综合性考验,作为每一个鉴定人都要做好思想准备,迎接这种综合素质的考验。

鉴定人 出庭作证 法律规制 专业素质

窦乃迪 李林

河南唯实司法鉴定中心 450004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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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332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