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析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基层民警在平时的处警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类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案件,当人体受到各种原因侵害发生损伤时,公安机关侦查办案人员首先想到的是法医轻微伤、轻及重伤鉴定;而基层法医鉴定人员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过程中,如何适应伤害案件的立案、刑拘、起诉等办案过程,如何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情况及损伤的后果来全面分析、综合鉴定;如何做到依据标准、细致鉴定、为案件的侦办提供有力的证据;在损伤后根据案件性质、损伤情况、需要何时鉴定为宜.作为一名基层法医鉴定人员,如果解决不好这些问题,势必会影响到伤情鉴定的公正准确性,影响到伤害案件的立案、刑拘、起诉等办案过程,从而引起上访不断而严重危害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根据法医鉴定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人体损伤鉴定存在的问题对策:基层法医工作者必须做到以事实为根据,结合案情,具体伤情,具体分析处理。大力开展业务学习教育,提高法医的业务鉴定水平,法医鉴定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规范履职,文明执法,开拓进取,而决不能停留在现有水平,导致无能力无尊严。法医鉴定人员必须树立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正确思想,增强职业道德修养,恪守执业纪律,以维护司法公正为己任;把自己锻炼成为讲政治、顾大局、有能力、精业务、德品好,敢担当的技术人员。

人体损伤程度 法医鉴定 法医工作者 专业素质

林发生 吴法平 雷春秀

松阳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浙江丽水3234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重庆

中文

334-335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