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在实践中的困扰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在实践中产生的问题,提出随着法制建设的完善,医学科学的发展,以及国家标准修订规则的要求,为保证法医损伤鉴定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以减少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急需有一个全国统一的适应现在损伤鉴定需要并可持续发展的为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提供科学的依据和统一的标准,如能同时出台相应的释义则更有利于检验法医的实践操作。
人体损伤程度 鉴定标准 司法实践 法律完善
周莉红
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浙江杭州 310004
国内会议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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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345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